新能源汽车越来越普及,安装充电桩成了很多车主的刚需,但不少人遭到物业的“阻挠”,理由是涉及“公共安全”,须全体业主表决同意才能安装。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驳斥了这一说法。
聂某是东莞市某小区业主,享有小区地下车库车位使用权,其购买电动车后,需要在车位上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要求物业公司出具同意安装证明。但物业公司回复:出具同意安装证明涉及业主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且须经全体业主表决,因此不同意出具。双方遂产生纠纷,聂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物业公司出具同意其在车位上安装电动车充电桩的证明。
法院裁判认为,物业公司应当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举措,在业主申请充电设施建设时,履行配合安装、提供便利义务。业主基于专有部分享有的权利,难免有利用共有部分的现实需要,这种需求是业主专有权利行使的合理延伸。对共有部分的利用,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规定或影响小区其他业主的共同利益,应认定为合理使用。
法院指出,物业服务公司出具同意安装证明,仅是安装充电桩的一个环节。涉案车位是否具备安装充电桩的条件,是否会对用电安全、消防安全、人防效能等产生影响,还有赖于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依据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后续判断。因此,物业公司以涉及业主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为由不同意出具同意安装证明,理由不成立。据此,法院支持了聂某的诉讼请求。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此类问题比较麻烦,因为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早期小区供电设计时没有考虑今后扩容的情况,因此一般物业公司不愿意风险,一旦小区里安装充电桩数量多了以后,会出现供电负荷大造成变压器超负荷问题,目前国家正在考虑此类问题的解决方法;可以先去供电所申请一下看看,能否帮您解决供电问题,宗旨会遇到很多实际问题。
如您咨询安装充电桩,用电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客户身份证明材料;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及授权委托书(用户本人办理无需此项);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资料;对于占用小区公共场所的项目,如小区停车场等,还需提供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出具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意书,如用户仅租用车位,同时需提供车位拥有者的同意材料;如在社会公共场所,如路边等,需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划建设等证明材料和许可材料;供电监管机构明文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您可通过“南方电网”公众号、中国南方电网网上统一服务平台、供电服务热线办理报装。
资料员工作流程第一部分:开工前资料1、 中标通知书及施工许可证2、 施工合同3、 委托监理工程的监理合同4、 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5、 质量监督登记书6、 质量监督交底要点及质量监督工作方案7、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8、 施工图会审记录9、 经监理(或业主)批准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10、 开工报告11、 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1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13、 技术交底记录14、 测量定位记录第二部分质量验收资料1、 地基验槽记录2、 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3、 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4、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5、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6、 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7、 线路敷设验收报告8、 地基与基础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9、 主体结构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0、 装饰装修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1、 屋面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2、 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3、 电气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4、 智能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5、 通风与空调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6、 电梯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7、 单位工程及所含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18、 室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第三部分试验资料1、 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2、 砂、石检验报告3、 各强度等级砼配合比试验报告4、 砼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及试验报告5、 各强度等级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6、 砂浆试件强度统计表及试验报告7、 砖、石、砌块强度试验报告8、 钢材力学、弯曲性能检验报告及钢筋焊接接头拉伸、弯曲检验报告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检验报告9、 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10、 桩基工程试验报告11、 钢结构工程试验报告12、 幕墙工程试验报告13、 防水材料试验报告14、 金属及塑料的外门、外窗检测报告(包括材料及三性)15、 外墙饰面砖的拉拔强度试验报告16、 建(构)筑物防雷装置验收检测报告17、 有特殊要求或设计要求的回填土密实度试验报告18、 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其他试验报告19、 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20、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21、 屋面淋水试验记录22、 抽气(风)道检查记录23、 节能、保温测试记录24、 管道、设备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25、 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26、 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27、 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28、 电气设备调试记录29、 电气工程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30、 制冷、空调、管道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31、 制冷设备试运行调试记录32、 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调试记录33、 风量、温度测试记录34、 电梯设备开箱检验记录35、 电梯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36、 电梯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37、 电梯试运行调试记录38、 智能建筑工程系统试运行记录39、 智能建筑工程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40、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所必须的其他测量、测试、检测、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记录第四部分材料、产品、构配件等合格证资料1、 水泥出厂合格证(含28天补强报告)2、 砖、砌块出厂合格证3、 钢筋、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套筒出厂合格证4、 钢桩、砼预制桩、预应力管桩出厂合格证5、 钢结构工程构件及配件、材料出厂合格证6、 幕墙工程配件、材料出厂合格证7、 防水材料出厂合格证8、 金属及塑料门窗出厂合格证9、 焊条及焊剂出厂合格证10、 预制构件、预拌砼合格证11、 给排水与采暖工程材料出厂合格证12、 建筑电气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13、 通风与空调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14、 电梯工程设备出厂合格证15、 智能建筑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16、 施工要求的其他合格证第五部分施工过程资料1、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2、 工程测量、放线记录3、 预检、自检、互检、交接检记录4、 建(构)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5、 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施工记录6、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7、 施工日志8、 砼开盘报告9、 砼施工记录10、 砼配合比计量抽查记录11、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12、 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原因调查、处理记录13、 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14、 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15、 工程质量整改情况报告及复工申请16、 工程复工通知书第六部分必要时应增补的资料1、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的资质证明2、 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包括分色)单位的变更、更换情况及原因3、 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执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明4、 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现场管理售货员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上岗证明5、 经建设单位(业主)同意认可的监理规划或监理实施细则6、 见证单位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委托书或授权书7、 设计单位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委托书或授权书8、 其他第七部分竣工资料1、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2、 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3、 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4、 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5、 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6、 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7、 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8、 工程的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通知及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9、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10、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11、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评定表)12、 定向销售商品房或职工集资住宅的用户签收意见表13、 工程质量保修合同(书)14、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填写)15、 竣工图(包括智能建筑分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存档资料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2、 施工图纸审查批准及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报告3、 单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4、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会议通知书及交底要点5、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记录6、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7、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8、 地基、基桩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9、 地基验槽记录及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10、 地基、基桩工程质量核查记录11、 设计单位出具(或认可)的地基处理措施及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12、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13、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14、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15、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16、 特殊部分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17、 线路敷设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18、 钢材力学、弯曲性能检查报告及钢结构焊接接头拉伸、弯曲检验报告19、 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20、 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21、 砼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试验报告22、 装配或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合格证及施工接头、拼缝的砼承受施工满载、全部满载时试件强度试验报告23、 防水砼、喷射砼抗压、抗渗试验报告及锚杆抗拨力试验报告24、 地基处理工程中各类地基和各类复合地基施工完成后的地基强度(承载力)检验结果25、 桩基工程基桩试验报告26、 砂浆强度统计表及试件试验报告27、 砖、石、砌块强度检验报告28、 建筑工程材料有害物质及室内环境的检测报告29、 防水材料(包括止水带条和接缝密封材料)、保温隔热及密封材料的复验报告30、 金属及塑料外门、外窗复验报告(包括材料、风压性、气透性、水渗性)31、 外墙饰面砖的拉拔强度试验报告32、 各类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工程的整机安装验收报告33、 各类设备安装工程的隐蔽验收、系统联动、系统调试及系统安装验收记录34、 砼楼面板厚度钻孔抽查记录35、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36、 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及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37、 工程质量复工意见书及工程质量复工通知书38、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39、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40、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评定表)41、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42、 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43、 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44、 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4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46、 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通知书47、 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48、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49、 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50、 工程竣工复验意见书51、 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及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52、 工程质量保修合同5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注:幕墙、钢结构及网架的整套资料存质监站XX房地产公司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暂行办法我目前在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部工作,对于工程量签证管理,是关系到工程投资控制问题。 按照我公司的管理方式及专业人员配备,工程管理质量、进度、安全、投资四大控制除了投资控制之外其它三项都充分授权给监理公司进行管理,投资控制由公司现场代表、预结算人员与监理工程师一起进行控制,具体办法引用我公司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一、职责分工1、公司授权派驻工地工程师(简称甲方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 2、工程施工方(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下达的指令或需由乙方签证的文件的签证。 3、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施工场所签证的测量及核实。 二、签证工作内容1、基础开挖超出设计要求时,必须进行签证确认。 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以外的工程内容。 4、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以确认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认的。 6、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 三.现场签证参加人员甲方代表、甲方预算员、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 四.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 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财务部、监理单位、乙方各留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之内四方签字盖章完毕,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 在工程签证中原则上不得以点工形式出现。 如有特殊原因需发生点工且数量较大时,必须由主办人员所在的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五.现场签证程序1、乙方提出签证申请 甲方、监理单位同意进行签证 甲方代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量测量、签字确认。 2、乙方填写现场签证单(现场签证单必须使用国家统一标准规范表格)各单位必须签字盖章并留存 乙方对签证单做一份完整预算作为结算依据。 六、签证的效力1、乙方应予提报签证的文件,但未经甲方签证的,均属无效。 已实施未经签证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甲方的指令确有异议(拒签),在甲方坚持要求执行时,乙方应予以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因拒不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则由乙方承担。 2、凡签证责任人未按法律、法规、现行有效标准及合同约定时间内对对方提出的文件予以签证或签复的,应视为要求已被确认,由此产生的责任由 责任方承担。 3、本办法为甲乙双方在合作中的经济或法律责任界定的依据,包括返工、返修、停工损失、延误的工期及其他经济损失。 七.例外处置1、必要时,甲方可发出口头指令,施工方对甲方的口头指令应予以执行。 但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文件,甲方必须签证确认。 2、在特殊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下达指令的要求,并将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48小时内不予下达或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及顺延的工期,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 八、附则本办法自行文之日起执行。 1当然先吓唬一下施工单位,2多数工程量并非甲方不能完全掌握,从施工过程中图纸全部都能反映出来,对照图纸资料,真正的项目经理能够从图纸上看出一切问题,接上一切接头。 3还有一个偷懒的方法,签字时候注明“情况属实,工程量待定。 工程变更洽商记录,施工单位是没有权利发出的,监理单位也没有权利直接确认。 我们的流程是:变更洽商前,不论是谁提出的,必须先汇报到甲方处,经甲方核实是否需要变更,以及变更的工程量或者工程量的核算方式后,再由设计单位发出[与设计无关的无需经过设计]。 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先施工后确认情况出现,否则,一些隐蔽工程是无法通过事后复查来明确的。 当然,这需要甲方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一定的人员配置。 通常都是三方参与签证工程量的现场计量,对于一定数量和金额以上的工程量,业主方审计部门可能还会参与进来。 其实有时候不少监理和现场业主对于工程造价知识不是很清楚,往往让施工单位钻空子,我是一直提倡全过程审计的。
本文地址:http://www.lianfafa.com/article/14030.html